環保署配合行政院改善治安專案,積極執行遏止環保犯罪專案執行計畫,包括廢棄物非法棄置、閒置廠房非法棄置廢棄物、遏止非法使用柴油等,目前環保署依該計畫執行路邊攔檢柴油車輛進行抽油品檢驗及配合環保警察進行地下油行稽查採樣,以有效打擊非法;避免非法業者利用廢棄或閒置廠房傾棄廢棄物,造成環境污染。
今年5月間媒體報導,台南縣內國道八號高速公路迴轉道兩側遭不法業者非法棄置事業廢棄物情形嚴重,現場棄置有大量工業使用過之廢樹酯、廢活性碳、廢塑膠粒及相關廢棄物,雖經安定鄉公所配合清理後,非法棄置事業廢棄物行為依然未停止,環保署已函請台南縣政府查明土地所有人或道路管理人,責成改善並採有效防止措施。
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8月10日及8月11日連續兩晚派員徹夜埋伏,查獲司機劉王氏以小貨車載運廢棄家具棄置,已當場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告發處分。
嗣後該大隊並陸續從現場惡臭垃圾堆中挖出之信封、公司出貨單、包裝袋標示等蒐證,發現棄置該處之廢棄物大部分來自鄰近的台南市小型塑膠射出成型相關工廠,跨區棄置至台南縣境內,由於事涉跨縣市污染,經環保署追查15家廢棄物可能產生源,經查明後發現有10家有確切違規事實將依法告發。
另環保署會同環保警察隊進一步調查,查獲無照清除廢棄物之劉姓業者受託非法清除事業廢棄物,因無合法處理去處,自行將廢棄物棄置上述地點,經稽查清點其棄置現場之廢棄物共約二百多包,犯罪事實確定,遂將其移送法辦,案經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緩起訴處分並命劉君向公益團體支付新台幣3萬元在案。
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指出,非法業者利用該地點之夜間照明不良,地點偏僻,且天黑後極少人行經的條件,隨意非法傾棄廢棄物,除廢家具外,甚至將每只裝重約1公噸廢棄物之太空包棄置於國道迴轉道快車道上,嚴重影響交通安全,由於該處夜間幽暗照明不足,快速行駛車輛倘若一時不查,恐將釀成車毀人亡的慘劇,故行經該處之車輛駕駛直嚷非法傾棄廢棄物行為人不道德,應該嚴懲重辦。該大隊指出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非法棄置廢棄物最重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金。
該棄置點經環保署近月來的積極查辦,違法者已稍有收斂,但仍有零星發現,爾後環保署除將協請國道警察隊、台南縣警察局善化分局、環保警察隊加強巡邏及通報外,並要求台南縣環保局除加強稽查外並豎立警告牌,該署亦將主動安排埋伏或循廢棄物特性、資料,追查出來源,依法究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