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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階段購物用塑膠袋及塑膠類免洗餐具限制使用政策實施首日執行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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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1-01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管處 ]

第二階段購物用塑膠袋及塑膠類免洗餐具限用政策今(一)日正式起跑,各縣市環保局皆有舉辦首日宣導造勢活動,而環保署郝署長於台北市西門町商圈實地視察第二批限制使用對象的實施情形,張副署長、林副署長及陳主任秘書亦同步於高雄縣市、雲林縣、花蓮縣及台北縣等縣市,視察政策推動首日的執行情形,讓民眾了解環保署推動這項政策的決心。

第二階段限用政策至今日起跑,勸導期至二月十五日止,二月十六日起違反規定將開始處罰。所列管的對象包括: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及有店面的餐飲業等六大行業,列管家數達六萬多家。根據環保署的規定,上述業者依法不提供厚度低於○‧○六公釐以下的購物用塑膠袋,對於厚度大於○‧○六公釐以上的購物用塑膠袋,應有價提供;另外,業者也不得提供塑膠類免洗餐具。

今日環保署郝署長於台北市西門町商圈實地視察第二批限制使用對象的實施情形,總共視察五家限用對象,其中有二家餐飲業仍使用塑膠類免洗餐具;一家百貨公司美食街內用部分已使用可重複清洗的餐具,外帶部分則採用替代材質,只有一家業者仍使用沾醬的塑膠碟子而不符合規定;另有一家餐飲業雖已改成厚度達○‧○六公釐的購物用塑膠袋,卻因沒有另外向顧客收費而不符合規定,稽查員已於當場開立勸導單(共四張)。而各縣市政府於實施首日共視察二○九七家第二階段限制使用對象,其中有一二三三家發現符合規定,另有八六四家不符合規定;若以六類列管業別的視察情形分析,前五類的不符合規定比較少,而有店面餐飲業中,主要以小吃店及早餐店的不符合規定情形較多,比例約為五○%,是因為部分商家之前購買的購物用塑膠袋及塑膠類免洗餐具仍有庫存品,所以在開始處罰前(二月十五日前)仍繼續使用。

經統計本署0800085717資源回收免付費二十八條專線,自去(九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起至今天中午止,受理民眾及店家來電詢問限用政策有關服務通數共計一一八通,其中有關限用政策失業勞工進線詢問輔導就業計有十九通,店家詢問相關政策內容與規定有四十五通,其他民眾詢問限用相關政策及配合措施計五十四通。本署為擴大專人服務時間,特自去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至一月二十日延長專人服務時間自上午八點半起至晚上九點,例假日亦照常服務,亦有二十四小時自動語音系統及留言錄音外撥服務,歡迎民眾及店家多使用。

環保署呼籲第二批限制使用對象,儘快配本政策,改用可重複清洗餐具或其他材質的免洗餐具,而且不要再提供厚度低於○‧○六公釐的購物用塑膠袋,而提供厚度達○‧○六公釐的購物用塑膠袋給顧客時,要另外收費。環保署說,業者或民眾若對於限用政策實施方式有不瞭解,可以打環保署的免付費電話○八○○|○八五七一七,或是○二|二三七○五八八八,分機轉三六○○詢問。

今天早上有媒體於量販店採訪時發現,有四成的顧客自備環保購物袋去購物,環保署特別感謝民眾的配合,減少用後即丟物品的廢棄量;環保署並請民眾養成購物時自備購物袋的習慣,並配合使用可重複清洗的餐具,共同為台灣的環境盡一份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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