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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豬廢水符合標準不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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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0-16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水保處 ]

走進雲林縣褒忠鄉潮厝村養豬廢水共同處理場,迎面而來的管理員林永森老先生,由那古銅色的皮膚可知其平日的辛勞,黝黑的臉龐,眼神中透出堅毅與自信的眼光,林老先生管理這座養豬廢水共同處理場已有二十餘年歷史,在他細心經營管理下,整場設施運轉操作相當順利,處理效果良好。

環保署表示,潮厝地區養豬廢水共同處理場是在民國81年政府補助22戶養豬場部分經費共同建造,設計廢水處理量約每日1,400噸,廢水處理設施佔地面積約1,770平方公尺,為一標準的三段式養豬廢水處理設施,初期運作尚稱順利,惟後來設備逐漸老舊,處理效果漸差。

環保署為協助養豬戶改善廢水處理效果,乃於91年至92年以輔導並補助部分經費方式,將老舊設備、零件等汰舊換新,包括汰舊二台固液分離機、污泥迴流管線及放流池栽種水生植物等;經試運轉後,效果極佳,運作亦非常順利。這二、三年來放流水水質化學需氧量平均約144mg/L,生化需氧量約46mg/L,懸浮固體約15.7mg/L,目前每日約處理3萬4,500頭豬產生的690噸廢水,在林老先生細心管理下,運作相當正常。

環保署表示,由此不難看出,養豬戶若能正常操作廢水處理設施,要達到92年養豬廢水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600mg/L的限值應該不難。環保署在此呼籲養豬戶務必確實正常操作維護廢水處理設施,應可符合放流水標準。

至於養豬戶比較關心的操作維護處理成本,依據潮厝養豬廢水共同處理場歷年來統計數據分析結果,每頭豬產生的廢水,半年的操作維護費僅約需40元左右,成本相當低廉,應不致加重豬隻飼養成本之負擔。

環保署說,目前我國二百頭以上養豬戶設置廢水處理設備普及率雖已達95﹪以上,然依據環保署近年來之調查,現階段養豬戶廢水處理設備開機率偏低僅約三、四成左右,以致放流水大多不符標準,而任意排放廢水情形亦屢見不鮮,養豬廢水的污染確實相當嚴重,對於水體水質環境影響至鉅。

環保署再度呼籲所有養豬戶應妥善處理廢水,正常開機操作運轉,切勿存僥倖心理而逕行偷排或繞流排放,否則一經查獲將依法處分,恐將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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