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新 聞 資 料 環保署三月二十日提供
針對外界所關心的桃園縣榮民化工廠農藥廢棄物外洩事件,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說:該廠位於幼獅工業區內,早期生產鼠藥、環衛藥及殺蟲劑等農藥,雖於民國八十六年關廠,但由於該廠廠區內仍留有未處理的農藥類廢棄物三百四十八噸,分別以密封包裝的貯存桶存放於廠內鋪設不透水布混泥土地坪上。惟十九日桃園縣環保局赴現場勘查發現該廠貯存農藥鐵桶因鏽蝕致廢棄物滲漏,環保局除當場告發外,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十五條及第二十五條規定處罰,且要求限期於四月五日前完成改善。
環保署強調,該署已於今日派員赴現場勘查,目前現場滲漏的廢液已用碎木屑及砂石吸乾清理,並暫貯塑膠桶內。惟已為避免污染擴散危及國民健康,該署要求桃園縣環保局將如下應立即妥善處置的三項工作,考量列為本案依法處罰後,具體限期改善內容,如仍未遵行者,依法按日連續處罰:
要求榮化廠立即重新包裝已滲漏或有滲漏之虞的事業廢棄物,並移除至安全貯存地點。
要求榮化廠於三個月內完成廠區內現有廢棄物的清理工作。
3.榮化廠應於一週內提送廠內掩埋廢棄物的地點、數量與性質報告。
另外,考量本案有污染土壤及地下水可能,環保署說已函請桃園縣政府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及其過渡時期執行要點規定,查核場內污染狀況及依法裁處為污染場址,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個案監督作業要點,成立整治推動專案小組,確實執行相關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