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環境部新聞專區

環保署召開環評委員會,討論宜蘭童玩公園、捷運三鶯線及溫室氣體環評審查原則

:::
其他
95-03-27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綜計處 ]

環保署在27日召開第140次環評審查委員會,針對宜蘭縣童玩公園、捷運系統三鶯線等二案環境影響說明書進行審查,並對環保署所擬溫室氣體環評審查原則進行討論。其中宜蘭童玩公園計畫經審查認定不應開發外,捷運三鶯線案則請台北市政府捷運局依所提方案補充相關資料後,再送專案小組審查。至於溫室氣體環評審查原則,則待95年4月國家永續發展會議討論後,再行審查;本原則未訂定前仍維持個案方式審查。

環保署表示,本次會議討論案共有三件,其中第一案為宜蘭縣政府所提童玩公園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環評委員考量該基地部分土地位在軍事禁限建管制區及土石流潛勢溪流之影響區,且基地下游4公里為深溝淨水場水源地等,因此認定不應開發,開發單位依環評法第14條規定,得另提替代方案送審。

第二案為捷運系統三鶯線環境影響說明書,該案在3月13日召開專案小組第四次初審會,初步結論為:倘本案可採相同軌道系統直接連結台北捷運土城線,並開發至台北大學南側BX4站止,則建議有條件通過環評審查;倘維持台北市政府捷運局原提方案,即以輕軌系統至鶯歌鎮,則須就跨越大漢溪後之用地需求、環境影響、成本效益及路線繞行台北大學之影響等進一步評估。今天委員會在聽取台北市政府捷運局、民意代表、台北縣政府及鶯歌鎮公所相關說明後,決議:請捷運局補充資料後,再送專案小組審查。

第三案則是環保署依據二次全國能源會議結論及行政院永續會第20次會議結論,擬定「環境影響評估對於能源及工業部門排放溫室氣體審查原則」草案,與會環評委員及經濟部代表對於本原則適用之工業別及溫室氣體抵換量等有不同看法,決議:待95年4月國家永續發展會議討論後,再行審查本原則;本原則未訂定前仍維持個案方式審查。

回到上一頁

看了這則新聞的人也看了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