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鑒於石綿對人體健康的危害,環保署將禁止石綿用於製造石綿瓦、板、管、石綿水泥及纖維水泥板等產品,並將於完成法制作業後,正式公告禁止該等石綿的用途。
環保署表示,早在民國78年即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將石綿公告為列管之毒性化學物質,並依法禁止其有關之運作。然因石綿具有耐高溫及隔熱等特性,在工業上確有其特殊需求,故目前仍許可石綿用於製造石綿瓦、板、管、石綿水泥、煞車來令片及防火、隔熱、保溫材料等特定用途。
石綿是一種天然產生含水之矽化礦物的總稱,其形狀樣態為纖維狀、細絲狀或絨毛狀。因石綿纖維水泥板具有吸隔音及防火性能,且有施工簡便、價格便宜及設計多樣化等優點,故建材中,例如常見之矽酸鈣板、珍珠岩板及石綿瓦(浪板)等各類防火纖維水泥板,有部分可能含有石綿成分。
環保署指出,國際癌症研究中心已將石綿列為第一類會造成人類致癌之物質,人體若經由長期吸入石綿,會造成肺部纖維化,並可能引起石綿沉著病、間皮瘤等惡性腫瘤,甚至進一步導致肺癌。目前國際間對石綿已採嚴格列管,歐美、日本等國均鼓勵學術界與業界研究開發替代品,加速提前全面禁用石綿之時程,以減少對環境及人體的危害。
環保署表示,為與國際管制石綿用途的趨勢接軌,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已研議管制含石綿之「纖維水泥板」及「強化纖維水泥板」;環保署亦於日前召開之毒性化學物質諮詢管理會議中,決議將禁止石綿用於石綿瓦、板、管、石綿水泥、纖維水泥板之製造。
為降低石綿對人體之危害,環保署呼籲,民眾於選擇裝潢建材時應避免使用含石綿之製品,並減少暴露在可能有石綿纖維之環境中,一般民眾或勞工朋友於進行含石綿製品之裁切作業時,因不易由外觀判斷是否含有石綿,應養成佩帶N95以上等級防塵口罩之習慣,以避免吸入過多含石綿纖維之粉塵,危害身體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