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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籲提昇環保設施工程施工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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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環境管理
96-11-20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督察總隊 ]

環保署為提升屬於鄰避設施之環保設施品質,成為民眾樂於接受的好鄰居,於91年起成立該署「工程施工查核小組」,由副署長任召集人,積極輔導及查核自辦暨協助各縣市辦理之環保設施工程:包括焚化廠、垃圾衛生掩埋場、水體水質改善處理、巨大廢棄物及廚餘回收再利用設施、環保科技園區工程及推動都市綠化工程等。

環保署工程施工查核小組成立以來,已執行260場次以上的工程品質查核,對於環保設施工程品質的提升有相當大的助益,該小組秉持「標準化、專業化、系統化」執行策略,嚴格執行工程查核任務,並於本(96)年8月間成為全國第一個通過ISO9001國際品質認證的施工查核小組,可見環保署對於環保設施工程品質之重視與要求。惟本年至10月底止,該署統計分析已查核之45件工程品質,其中甲等(80-90分)占17.8﹪、乙等(70-80分)占77.8﹪、丙等(低於70分)占4.4﹪,與去(95)年甲等28.4﹪、乙等67.9﹪及丙等3.7﹪相較,查核成績呈現下滑現象,環保署表示可能原因除了係工程品質查核更趨嚴格之外,各工程執行機關在工程品質督導上尚未能落實亦為主要原因。

環保署呼籲工程主辦機關、監造單位及承包商,應依規定建立三級工程品質管理制度,落實品質督導及品管自主檢查等措施,該署亦將持續加強工程輔導、督導及查核,中央與地方共同合作提升施工品質,以提供民眾更優質的環保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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