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環境部新聞專區

「第2 階段垃圾強制分類」政策開跑,環保署林達雄副署長南下彰化與新任縣長卓伯源連袂誓師!

:::
其他
94-12-22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管處 ]

垃圾強制分類第2階段將自明(95)年1月1日於全國實施,為表示中央與地方皆積極推動的決心,環保署林達雄副署長於今(22)日上午特地南下,與新任彰化縣長卓伯源聯袂在彰化縣原住民文物館進行誓師。

為宣導即將於95年1月1日開始實施之第2階段垃圾強制分類政策,彰化縣環境保護局今(22)日在彰化縣原住民文物館舉辦「垃圾強制分類彰化開跑誓師活動」,由新任彰化縣長卓伯源主持,並邀集26個鄉鎮市公所清潔隊代表,一併進行誓師活動,一方面提醒民眾需配合95年開始實施之新政策,另一方面也展示縣府及各鄉鎮市公所對於執行垃圾強制分類政策的決心。

環保署表示,為加強宣導即將上路的新政策,彰化縣「垃圾強制分類彰化開跑誓師活動」先以一段震撼人心的擊鼓表演開場,象徵實施垃圾強制分類之戰鼓聲響起,提振所有參與人員的精神與士氣。緊接著由一群舞者表演饒富創意的垃圾分類舞蹈,藉由音樂、舞蹈及口白,以輕鬆活潑的方式傳達垃圾如何分類及其重要性。另外,現場也邀請幾個平時資源回收表現良好的社區,進行一場垃圾分類的趣味競賽,只見各個社區代表隊員賣力進行垃圾分類,將原本混合一堆的垃圾分成一般垃圾、資源垃圾及廚餘三大類,現場趣味橫生。活動最後由三位代表將象徵資源垃圾、廚餘及一般垃圾的三個分類牌,投入正確的分類桶中,提醒大家一定要記得把垃圾分成三大類來回收。

環保署指出,垃圾強制分類第2階段將於95年1月1日全面實施,將全面執行破袋稽查及勸導工作,並先行給予3個月的勸導期,期間若發現有未分類情形,會當場告知分類的方式,再請民眾當場分類或帶回再分類。勸導期以後,95年4月1日起,民眾如違反分類規定執意排出者,將處以新台幣1,200至6,000元罰鍰。

環保署強調,處罰不是主要目的,而是希望透過宣導及稽查方式促使民眾養成資源回收的好習慣,從源頭減量,達到「全分類、零廢棄」資源循環再利用的優質生活。

回到上一頁

看了這則新聞的人也看了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