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召開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一二○次會議,討論由張長義委員提出「國道東部公路蘇澳花蓮段工程」臨時提案。會議主席蔡丁貴副署長作成決議:「建議交通部國道新建工程局再將諸多時空環境變遷與國土永續發展下之細部設計等因素補充完備,作更嚴謹的評估作業,並對環境保護對策提出具體承諾。」
本案由環境影響評估委員會張長義委員提出臨時提案,建議考量諸多時空環境變遷,包含東部鐵路捷運化與蘇花高的經濟效益分析、公路運輸速度與旅遊品質效益評估、替代方案(含零方案)財政效益評估、國土永續發展下蘇花高速公路主、次道路系統開發對聚落發展及景觀衝擊評估、以及諸如敏督利等重大災害對花蓮主要河川與風險評估等因素,作更嚴謹的交通規劃評估。此外,行政院林盛豐政務委員召集「因應國道五號衝擊規劃小組」專案會議,亦指示包括環保署等六個政府相關單位,針對本案環評問題審慎檢討評估。
「國道東部公路蘇澳花蓮段工程」案在八十九年二月二十四日於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六十八次會議審查通過,並於同年三月十五日公告審查結論。環保署表示,從八十九年通過環境影響評估迄今,歷經九二一地震災害、敏督利風災等重大環境變遷,為確保國土保安,以及避免「化整為零」的零星式變更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建議國工局進行更嚴謹評估作業,並對環境保護對策提出具體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