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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產協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大園廠火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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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10-29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管處 ]

有關桃園縣大園鄉產協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大園廠於本(二十九)日零點五十二分發生火災乙案,行政院環保署於接獲上情後,署長郝龍斌立即指示該署林達雄副署長、毒管處處長董德波等趕赴現場,於五時成立臨時應變中心,指示陳主任秘書、毒管處巫副處長、陳簡任視察並於上午六時十分於該署成立緊急應變中心,七時成立前進指揮所,消防署等中央相關部會均已駐進,處理聯繫協調等相關事項,至上午七時五分現場火災已控制,八時十分火已熄滅,現場無人傷亡,且未波及毒化物貯槽,所有狀況於上午九時五分解除。該署另已指派環境檢驗所趕赴現場監測附近環境,並緊急聯繫台塑公司趕赴現場協助善後處理作業。

環保署說;產協企業公司係使用列管毒性化學物質丙烯晴、丙烯醯胺及二甲基甲醯胺作為原料,丙烯晴上月庫存量超過十噸,丙烯醯胺及二甲基甲醯胺則低於十噸,發生火災事故後,因有釀成毒災之虞,該署即依毒性化學物質災害緊急應變系統處理,並於第一時間成立毒性化學物質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各相關關部會人員均已進駐應變中心處理緊急聯繫協調事項。

環保署進一步指出;「丙烯晴」為易燃、易爆具揮發性毒性液體,而「丙烯醯胺」為高毒性可燃性固體,「二甲基甲醯胺」為易燃性的液體,當發生緊急事件時,丙烯晴為易燃性與毒性(本身有毒且會分解出氫氰酸、氮氧化合物等有毒氣體),丙烯醯胺會發生毒性與粉塵爆炸,二甲基甲醯胺的易燃性等,在救災時均為主要考量因素,搶救時需針對人員防護,火災爆炸的預防及洩漏控制等方面選用適當防災器材設備。經消防人員全力搶救後至上午七時五分現場火災已控制,八時十分火已熄滅,現場無人傷亡,且未波及毒化物貯槽。

本事件發生後環保署均依災害應變程序處理,迅即通知各相關部會共同建立現場指揮系統,並評估情勢與現場消防及環保人員密切保持聯繫,將災害減至最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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