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第二期稻作已陸續收割,為避免稻草燃燒造成空氣品質不良,環保署及地方環保局特別推動管制專案計畫,加強執行稽查,經查獲燃燒稻草造成空氣污染者,將處以五千元至十萬元罰鍰。該署呼籲農民不要燃燒稻草,以免受罰。
環保署鑑於每年9月至12月為二期稻作收穫期,農民常以露天燃燒方式處理稻草,在氣象條件不利擴散情況下,容易造成空氣品質嚴重惡化,於本(93)年訂定「九十三年第二期稻作收穫期間稻草露天燃燒稽查管制計畫」,推動西部15個稻作面積較大的縣市環保局,於第二期稻作收穫期間,對稻草燃燒行為加強執行稽巡查作業,重點區域包括高速公路兩旁、學校及醫院附近農地,經查獲有稻草燃燒污染空氣事實者,即依法予以告發處分。另地方環保局亦透過各種傳播媒體,對法令管制規定持續積極宣導,期使農民瞭解環保機關取締稻草露天燃燒行為的立場。
環保署指出,稻草曬乾腐化後其實是土壤很好的肥料來源,如果燒掉相當可惜,建議農民於稻作收穫時採用附掛切割機的聯合收穫機,將稻草斬切後均勻撒佈於田面,經曝曬乾燥後,再翻犁入土中二週以上,可增加土壤的肥力,對下期農作有增產效果,並減少化學肥料的使用,一舉數得。
環保署強調,稻草燃燒產生的濃煙不只污染空氣,同時易造成視線不良,影響交通安全,且對患有呼吸道疾病民眾、老人及小孩等抵抗力較弱者,造成健康的危害,因此特別呼籲農民不要露天燃燒稻草,以免污染空氣而遭受罰款,損人不利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