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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持續推動雲林地區流域性污染專案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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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環境管理
98-04-24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中區督察大隊 ]

為減輕工廠及養豬廢水對河川水質之影響,環保署於本(98)年度持續鎖定北港溪、新虎尾溪及濁水溪流域沿岸畜牧業及其他事業單位進行全面稽查。統計98年1至3月底,共有9家業者遭環保單位告發。

環保署表示,雲林縣為一農業縣,其特色為養豬畜牧業較多,工廠次之,為改善及維護河川水質且防止部分業者將未經妥善處理之工廠廢水、養豬廢水及豬糞直接排入地面水體,乃持續推動稽查管制計畫,鎖定污染源不定期加強稽查取締工作。該署自98年1月起至98年3月止共稽查77家,查獲9家違反環保法令,違法比例高達11.69%,其中又以偷排廢水最多,佔違法案件比例達44%;其次為養豬業者未領有廢水貯留許可證或排放於土壤許可證,逕將廢水貯留於貯留池或排放於土壤。該署籲請業者需遵守法令,千萬不要心存僥倖,環保署將持續與雲林縣環保局聯手進行全面稽查取締污染。

環保署同時也呼籲民眾,如發現違法情事,請勇於檢舉,立即向該署提供線索,並可隨時利用環保署免付費公害陳情專線:0800- 066666通報,以便即時派員取締,有效遏阻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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