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以往多項有關民眾對於環境污染感受度的調查結果,顯示由交通工具排放所造成空氣品質的惡化問題,經常為民眾所關切而且痛苦指數一直居高不下。由於車用油品品質直接影響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的種類與數量,為避免車用油品造成空氣品質的負面衝擊,環保署特於八十八年一月二十日修正公布的空氣污染防制法,增列供交通工具使用的油品管制法源,並據以訂定「車用汽柴油成分及性能管制標準」,於八十九年一月一日起施行。該標準施行近兩年,市售油品品質已顯著提昇,為因應空氣品質向上提昇的需求及配合國際油品含硫量削減的趨勢,必須進行檢討修正,並訂定近、中、長程的管制標準。
環保署說;「車用汽柴油成分及性能管制標準」已於九十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修正發布,並自九十一年一月一日施行,完成近期標準的訂定。並於九十一年二月七日召開「車用汽柴油成分及性能中、長期管制標準研商會」,邀集車用油品供應業者、車輛公會及學者專家等共同研商,據以研訂合理可行的中期(民國九十五年)及長期(民國一百年)管制標準,期能藉此達到改善空氣品質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