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整體經濟的持續發展,個人所得的逐年增加,汽機車數量逐年成長;加上生活型態的變化及道路不斷的開闢,人口的分布有逐漸都市化的傾向。使得主要都會區的交通問題益形嚴重,而由交通工具排放廢氣所造成的環境污染,亦日漸受到民眾的重視,環保署針對移動污染源管制工作,除加嚴管制標準、推廣低污染車輛、建立定期檢驗制度外,獎勵民眾主動檢舉烏賊車,環保單位的路邊攔查車輛之油品品質及排氣檢查,也是空氣污染防制工作的重點。
雲嘉南空品區在環保署劃定之7個空氣品質管制區中,污染情形僅優於污染重鎮高屏空品區,屬全國第2大污染區,為改善雲嘉南空品區日漸惡化之空氣品質,雲嘉南五縣市於94年下半年擴大實施2次路邊攔查行動,會同行政院環保署中區、南區督察大隊、環保警察隊,同步執行雲嘉南五縣市烏賊機車路邊攔檢、柴油車油品抽測及煙度抽檢工作,以嚇阻車輛使用非法油品及烏賊車流竄。雲嘉南五縣市分別於通往台一線省道及轄內主要道路設置多個機動攔檢點,佈下天羅地網以避免因無線電通訊而造成大貨車改道行駛規避檢查,使污染源查核由各縣市獨立之點查核變成雲嘉南空品區全面性查核,以有效杜絕污染源之流竄,達空氣品質改善目標。執行成果斐然,在柴油車部分:柴油車攔檢數達612輛,攔檢後不合格數有17輛,打開油箱進行油品篩選後,疑似非法油品送驗達51件。在機車部份:機車攔查檢達1700輛,檢測不合格數284輛,立即開立複檢單。
使用非法油品經攔檢採樣後若無法符合規定,將被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告發處分,依檢驗之硫含量高低,處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新台幣50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而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遇稽查攔車如果不停車受檢、將油箱上鎖等,拒絕、規避或妨礙檢查者,也將會依空污法第43、69條處所有人或使用人50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請各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注意配合停車受檢,且不要使用非法油品,車輛應定期維護保養及檢驗。
另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94年針對南南高高屏東等6縣市,辦理柴油車路邊攔檢計144次,攔查5514車次,採油送驗808件,送驗不合格件數高達320件,均依法告發處分,環保署呼籲車主勿因一時貪便宜而使用非法油品,不但污染生活環境、影響身體健康及減短愛車壽命,一經查獲也將遭受高額處罰,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