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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地區電鍍業稽查大執法 排放廢水不合格多家業者受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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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5-14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中區督察大隊 ]

為杜絕中部地區部分農田土壤前因受重金屬污染導致廢耕事件再度發生,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針對轄內電鍍、金屬表面處理等高污染業別,每月均不定期會同內政部警政署環保警察隊執行聯合大執法稽查行動,統計本(94)年1至3月執行情形大有斬獲,共有21家業者遭告發處分,其中並有2家業者因違法情節重大遭移送地檢署偵辦,環保署表示稽查將持續進行。

中部地區電鍍及金屬表面處理業目前大約有965家,大多集中在彰化、台中縣市境內,為了督促業者妥善操作廢水處理設備,環保署中區大隊每個月動用了4組稽查車隊並聯合環保警察隊的人力,除希望藉由優勢的警力,配合查緝中部地區電鍍業廢水可能造成的環境污染問題外,也期能嚇阻不肖業者以暗管偷排廢水的不法行為,3個月下來大有斬獲,在稽查170家列管業者中,共查獲21家業者違反環保法令規定,其中包括採集18件廢水送驗結果,就有13件未能符合放流水排放標準、3件繞流排放廢水、4件未取得許可證排放廢水、1件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5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另外,2家業者因未遵行停工命令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情節重大,負責人遭移送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針對業者違法事證,環保署也已函請各主管之縣市政府依法告發罰款處分,及要求限期改善中。 

在這項以電鍍、金屬表面處理等高污染業別的大執行稽查專案中,分析業者違反環保法令的項目,仍以水污染防治法最多,尤其稽查採水不合格率達72%,顯見業者的污染防治工作仍應再加強外,環保署也強調,為保護環境、防杜污染,稽查雖以督促業者妥善操作各項污染防治(制)設施為目的,惟針對不守法業者仍將依法告發處分,請事業單位主動配合各項環保政策,共同為後代子孫留下美好的環境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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