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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家電經銷販賣業者回收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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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管理
99-06-08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回收基管會]

您還在擔心回收廢家電會被敲竹槓嗎?為解決民眾對於廢電視機、廢洗衣機、廢電冰箱及廢冷、暖氣機(簡稱廢四機)等大型家電用品報廢之疑慮,環保署現規劃提供廢家電免費逆向回收管理新制,著手訂定「應設置資源回收設施之應回收電子電器物品販賣業者範圍、設施設置、規格及其他應遵行事項(草案)」,相關預告資料詳載於該署網站(http://w3.epa.gov.tw/epalaw/)法規命令草案預告區網頁,歡迎各界於預告期間提供修正建議或相關意見。

環保署表示,為強化及明確規範販賣業者所應負之回收責任,降低民眾與販賣業者間之爭議及疑慮,並加強廢四機廢棄後之流向管控,避免污染環境,本預告事項(草案)規劃重點有:(一)提供免費回收服務:販賣業者於消費者購買新機之同時應協助回收廢四機,且不得向民眾收取回收費用。(二)民眾權益宣達:消費者購買新機時,販賣業者向消費者進行權益宣達後簽署「消費者權益須知確認單」,避免爭端。(三)管制聯單追蹤控管:販賣業者應與民眾共同簽署管制聯單(一物一號),以利流向管控。(四)建立回收處理管制清冊,有效追蹤廢四機流向,防止非法拆解。(五)電子化管理:藉由網路申報之電子化管理方式,即時追蹤流向並降低管控成本。(六)資訊透明化:透過電子化申報系統可查詢所交付之廢四機處理進度。

環保署歡迎各界踴躍提供意見,使該草案之訂定更為完善,該草案後續亦將透過辦理公聽會、研商會等方式廣徵各界意見,期以眾人之力使該草案更加完備,有效杜絕非法回收之二次污染,並可提供民眾另一個安心、便利的廢四機廢棄管道。

環保署呼籲,要有效推動「應設置資源回收設施之應回收電子電器物品販賣業者範圍、設施設置、規格及其他應遵行事項(草案)」,除了業者的配合外,亦需要民眾之協助,大家齊心共同為環境盡一份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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