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為提昇行政效率,推動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與處理業以網路方式申辦登記、申報營運報表等作業,並自本(99)年7月1日起全面實施。
環保署為便於業者申請,已建置完成電子化的資訊管理系統,業者可利用網際網路進行線上申辦登記及申報相關作業,大幅降低以往書面申請、申報及審查作業所需文件印製及郵寄往返時間。線上申請作業也可將業者相關資料電子化,置於環保署的資料庫,免除業者文件資料存放管理的負擔。而業者若有登記資料異動而須辦理變更登記時,也能快速簡便的進行。網際網路的便利、時效及無紙化的特性,也使地方主管機關能更有效率且準確地完成審查作業,使業者的權益得到更大的保障。
環保署指出,依98年12月2日修正的「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回收、處理業應以網路方式申請、變更、展延登記及申報每季的營運統計報表。此措施自99年1月1日起由處理業與廢車回收業率先實施,上半年已節省業者文件印製與郵寄費用約25萬元,減少使用4萬多張紙。該措施99年7月1日起擴及適用所有回收業,以全國共計有782家回收業及處理業估計,將能減少42萬元的文書印製費用,減少用紙8萬多張。
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網路申辦相關資訊可至資源回收網(網址:http://recycle.epa.gov.tw)及資源回收管理資訊系統(簡稱RRMS,網址:http://recycle2.epa.gov.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