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產業界之公會代表在全國產業發展會議或立法院舉辦之公聽會上提出「環保誤國論」,環保署認為此項發言並不符合國際間經濟發展趨勢與國內主流民意,甚表遺憾。各產業界與政府應密切合作,尋找出符合永續發展的策略,方能營造出優質生活環境。
我國環境基本法第3條已經揭示,基於國家長期利益,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均應兼顧環境保護。因此,政府各部會、各企業所有政策皆應同時考量環境保護與永續發展原則,並非僅由環保署關切及進行管理,不然這種舊思維將使得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永遠放在天秤的兩端,一邊高另一邊一定低,衝突不斷。而國際間的新思維是建立以環境保護與永續發展為基礎的經濟發展策略,帶動國家向前行。
目前世界各國面臨的選擇是拯救我們的環境並且拯救我們的經濟,我們面對繁榮和衰退之間必須做成抉擇,而這樣的抉擇不是犧牲環境所達成的。近年來許多廠商投入節約能源與發展再生能源的發展,開始創造就業機會,包括製造和安裝這些節能產品,這些措施刺激創新也因此帶動新產品之開發,亦尋求新的消費者。此外,廢棄物的減量、再生、清潔生產等,亦是朝著這樣的發展趨勢,最後,藉由消費者和企業的選擇,將使得我們環境中的空氣、水、廢棄物的污染總和減少,資源的使用更有效率,降低家庭和企業的成本,整體減少對化石燃料的依賴,避免破壞我們的環境及避免危害我們後代的子孫,兼顧經濟與環保發展這才是在提出經濟復甦計畫應思考之方向。
馬英九總統在就職2周年揭示六大主張:「創新強國、文化興國、環保救國、憲政固國、福利安國、和平護國」,以打造未來黃金十年。其中「環保救國」就是要用綠能來打造低碳家園,全力發展低碳經濟、綠色能源,提升能源使用效率。馬總統多次在不同場合強調,台灣天然資源不多,但天然災害不少,要將環保當救國運動來辦。而此項工作需要全民一起來推動,相信大部分的企業都願意朝此方向努力,對於有所誤解的企業,環保署願意持續溝通、化解爭議。
環境影響評估法自84年執行迄今已17年,共計審查完成821案,其中認定不應開發58案,占全部件數7%,在此期間環評審查所費之時間及認定不應開發之比率等,均維持穩定並無顯著之變化,而17年來台灣經濟起伏高高低低,此時經濟景氣低迷,卻歸責於環保工作,是「不可承受之重」,如果不從關鍵因素予以解決,恐造成犧牲了環境,經濟發展仍舊停滯不前。
環保署再次強調,經濟發展的目的是建立一個全民共享的健康、幸福、快樂的生活環境,而不是要營造出少數資本家獲利但苦果卻要全民來負擔的環境,這種「環保誤國論」訴求與極端的環境保護主義,都不是符合台灣全民最大利益,生活、生產、生態都要兼顧的政策,才是一個可長可久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