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縣市政府即將於11月中、下旬召開國家永續發展議題座談會議,邀請轄區關心環境之產、官、學、民意代表、團體等各界人士,針對永續環境、永續資源及永續社會等範疇,共同討論我國未來永續發展;歡迎各界人士踴躍參與,提供相關建言。
為落實永續台灣的理念,陳總統於94年7月5日與環保團體座談會上,允諾將召開國家永續發展會議;另依據7月8日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第20次委員會議決議,有關國家永續發展會議召開事宜,請行政院環保署規劃後由該會辦理。
「國家永續發展會議」主要工作可劃分為議題蒐集、分區及預備會議、召開大會等三個階段,因屬首次召開國家級之永續發展會議,其議題蒐集階段特別重要。為擴大民眾參與,建立日後辦理模式,目前規劃(一)由政府部門召開縣市座談會;(二)由民間團體召開區域性論壇;(三)於環保署網站設置永續發展專案網頁供民眾反映意見等三個方式來蒐集議題。其中政府部門召開縣市座談會部分,將請25縣市政府於11月中、下旬各自召開乙次座談會議,邀請轄區關心環境之各界人士,針對國土規劃、環境品質、資源保育、污染防治、災害防治、社會公義等事項,共同討論我國未來永續發展。
環保署表示,「永續發展」定義為「能滿足當代的需求,同時不損及後代子孫滿足其本身需求的發展」,台灣因地狹人稠,自然資源不豐,天然災害頻繁,國際政治地位特殊,對追求永續發展而言,比其他國家更具迫切性。針對「國家永續發展會議」範疇,將以永續環境、永續資源及永續社會為範疇,區分國家永續發展願景、永續發展檢討及重大議題評估(急迫或待解決問題)三個面向,以落實行政部門永續發展工作,進而帶動地方、民間及產業推動永續發展,創造環境保護、經濟發展及社會公義三贏局面。
為建立各界對國家永續發展會議之聯繫平台,該署已於環保署網站設置永續發展專案網頁,各縣市政府如確定座談會議時間,將刊載於專案網頁活動訊息;如有相關建言,亦可將意見直接e-mail至電子信箱(chenhw.epa.gov.tw)彙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