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國內發生疑似非洲豬瘟疫情,為配合農業部非洲豬瘟防疫考量,周延實務管理需求,環境部預告修正「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方式」公告事項附表一,增訂廚餘直接餵飼豬隻者,如為一般廢棄物,限於集中供膳之學校、國防部所屬軍事部門、法務部所屬矯正機關產生之廚餘或連鎖便利商店排出逾有效期限之食品,禁止家戶廚餘養豬;其高溫蒸煮方式、蒸煮設施(備)溫度監測及影像攝錄系統規格條件、設置期限、逾期未完成設置之法律效果及其運作管理事項,準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四條附表編號七、廚餘再利用管理方式四、運作管理(四)2.至6.規定辦理,以確保畜牧場落實廚餘蒸煮程序及維持資料傳輸正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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