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環保署自96年7月1日起,公家機關禁用紙杯,該報導並提及部分機關濫用紙杯嚴重情形。環保署表示,有關禁限用一次用完即丟的物品,係基於保護環境、珍惜資源之立場研擬推動,實施內容及期程尚未定案,報導中提及民意機關使用紙杯情形,亦僅該署於內部政策討論時舉例,提及民意機關因奉茶文化致紙杯使用普遍,如以資源永續觀點,環保署似有與民意機關協商,協助減少紙杯使用之空間,報導稱環保署指摘民意機關浮濫使用,並非環保署之本意,特予澄清。
環保署表示推動廢棄物減量措施是該署一貫的環保政策,目前正針對一次用產品進行整體評估,96年將針對日常生活中常用之一次用產品進行檢視,蒐集相關背景資料,並廣徵各界意見,篩選出10項優先推動之產品,提出減量方案,再依據所規劃之減量方案逐步推動。
紙杯因使用廣泛,用量大,環保署將列為優先考量減量的一次用產品,目前初步評估先由公家行政機關開始實施較為可行。環保署並考量紙杯之減量措施必須有其他配套措施,如可重複使用杯子之清洗殺菌設備、不同管制場所之差異、衛生安全之考量、國內特有奉茶文化以及相關業者之衝擊等,都必須妥為考量,因此將邀集相關單位及業者進行討論,實施日期必須視與相關單位研商後再行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