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鍋爐燃料油槽車翻覆 造成油污緊急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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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9-02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水保處 ]

8月31日清晨五點左右一部強本交通公司滿載鍋爐燃料油灌車由台塑六輕麥寮廠出發北上,行至彰化縣芳苑鄉台十七號西濱公路四十九公里處,疑似因司機疲勞駕車打瞌睡衝撞中央分隔島,翻覆飛入對面南下車道,油槽破損洩漏約八公秉,沿水圳流入海中。

環保署中區督察大隊及彰化縣環保局獲通報至現場處理,並即通知海巡署協助處理。現場油灌車翻覆,致燃料油沿水圳流入海中,漏油已獲控制估計約洩漏八公秉。依環保署訂定之「水污染事件緊急應變處理作業」本次意外事件屬應變層級第一級,由地方政府主政協調相關機關處理。現場由彰化縣環保局黃局長為指揮官協調相關機關處理,環保署由中區大隊姜副大隊長帶隊於現場協助處理,另協調海巡署海洋巡防總局所屬第三海巡隊赴現場協助處理。經相關人員攜帶攔油索、緊急佈放吸油棉條及棉片,適時防堵,避免了污染擴散,並處理後續清除作業。此外,環保署委託的中央大學以遙控直升機執行空照污染情形,將作為後續查處及追償的依據。

現場共動員環保署中區大隊、彰化縣環保局、海巡署岸巡局弟兄、海巡局人員,經過一整日的油污清除工作,已妥善清除完畢。因油污區域鄰近養蚵區,並已由彰化縣環保局通知農業局至現場協助處理查估可能的污染損害情形。

環保署表示,針對台灣地區常發生漏油等水污染意外事件,環保署已訂定有水污染事件應變處理作業手冊,作為水污染事件緊急應變作業程序參考,同時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演練並加強水污染緊急應變相關器材之補充。以今年為例,即將於年底前再完成購置吸油組三十二組、攔污組八十二組及套裝緊急應變箱一五○箱,將分發各縣市環保局使用。因此,地方發生水污染事件,均可依「水污染事件緊急應變處理作業」規定執行,適時遏止污染擴散,減少生態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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