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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造資源回收產值-環保署魏國彥署長參訪廢鉛蓄電池處理廠運作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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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管理
103-06-20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回收基管會]

環保署魏國彥署長今(20)日南下高雄,參訪廢鉛蓄電池處理廠-泰銘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勘查廢鉛蓄電池破碎處理及熔煉設施運作情形。

魏署長表示,有鑑於廢鉛蓄電池為巴塞爾公約管制有害廢棄物,我國現有的6家取得廢鉛蓄電池處理業資格的業者,已全數納入稽核認證管理體系進行監督管理,確保廢鉛蓄電池都能妥善處理,衍生的廢棄物也都交付合法管道進行清除及最終處置。

魏署長現場聽取泰銘公司簡報和視察處理廠操作情形,了解廢鉛蓄電池主要可回收內含的鉛金屬及塑膠外殼。廢鉛板經過回收處理精煉後,可生產再生鉛錠,製成各類鉛產品。而廢塑膠經破碎處理,再製成塑膠粒後,可用於製造塑膠相關產品。

依據環保署的估算,國內近3年廢鉛蓄電池年平均回收處理量約5萬2千公噸,其中約86%是可回收再利用的物質,包括回收鉛4萬公噸(占80%)及塑膠3千公噸(占6%),估計可創造新臺幣13億2千萬元的產值。魏署長也呼籲,妥善處理廢鉛蓄電池,除可以創造高再利用價值,也可以減少環境的負荷,提升更優質的居住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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