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自98年起結合檢察署、警察及地方環保機關,推動深度查核污染業者,蒐集其不法事證,並追究其刑責及加重裁罰不法利得。經過五年來的努力,總共裁處不法利益案件34件,裁罰金額新臺幣9億7,000萬餘元,查獲環保犯罪案件計666件,移送法辦2,880人。
環保署透過系統化的思維追究污染原因與源頭,以深度查核的手段,取代管末控制作法,檢視廠家污染防治設備設置及操作狀況,尋覓有無未妥善處理或埋設暗管偷排等不法行為;同時靈活運用無人飛行航空器(UAV)、3D雷達攝影、透地雷達等科技工具,長期蒐證與鑑識。環保署亦大力推動「環檢警結盟」機制,由檢察官指揮辦案,環保署人員提供專業判斷,警察提供人力與武力支援,三方通力合作,其中101年1月17日查獲新竹縣達鑫公司非法棄置污泥於全國各地汚染土壤案;102年至103年間破獲的彰化電鍍廠設置暗管偷排電鍍廢水造成農地污染案,都是非常成功的合作案例。
環保署為推動強化環保執法能力,落實管制成效,提出「環保執法六大稽查裁罰教戰守則」:「只查結果 不查原因 形同縱放」、「進廠巡查 糾正缺失 即罰即改」、「暗管偷排 一次停工 不等三次」、「故障不報 停工改善 審查復工」、「深度稽查 有效裁罰 不法利得」、「防止脫產 要假扣押 保全債權」,要求各地方環保局確實遵行。
環保署呼籲污染業者,切莫再心存僥倖,應建立自主管理制度,確實做好環保工作,善盡社會責任,共同維護國土,才是經營事業之正道。環保署再次強調,勤查重罰污染業者,伸張公權力,捍衛環境正義的決心絕不會動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