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垃圾強制分類政策起跑的首日,署長張祖恩第一站來到基隆市,由環保局長李梁陪同視察垃圾分類情形,現場民眾配合分類情況良好,環保局也加派稽查人員隨車勸導說明。
署長張祖恩第二站到達台北市進行破袋示範宣導,台北市自89年7月1日起實施垃圾費隨袋徵收政策,在「分類愈好,錢省愈多」的經濟誘因下,市民多將資源垃圾、廚餘與一般垃圾分開排出。但現場仍有一袋從大樓社區統一收集排出的垃圾,有混雜資源垃圾及廚餘的情況,張祖恩表示, 94年4月強制開罰後,會對違反規定的大樓社區管委會罰以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環保署也會加強宣導。
環保署副署長蔡丁貴第一站來到高雄市,由環保局長張豐藤陪同沿線進行稽查,高雄市並出動了424位稽查人員分派在167條線上加強解說。蔡丁貴第二站到高雄縣,與副縣長吳裕文、鳳山市長林三郎及環保局長王茂松一同沿線宣導,蔡丁貴表示,高雄縣、市的民眾對於「垃圾分三類」大致上都很配合,雖然有人認為吃過的便當盒還得先沖洗才可以丟棄感到不便,但為了保護環境愛台灣,還是願意多花一點時間來作分類回收。他相信在三個月的勸導期過後,民眾會對分類的方式逐漸熟悉,成效會更好。
環保署副署長林達雄上午在台南參加由市長許添財主持的「垃圾強制分類」首日誓師大會,下午也和許市長一同到台南市進行稽查、宣導,接著到嘉義市,由環保局長陳光興帶領全局62名稽查人員在31條線上進行督導工作。林達雄表示,他總共抽查了8袋,其中有2袋混雜了少許的資源垃圾外,並無惡意不分類就排出垃圾的情況,可以看出民眾的配合度都相當好,尤其環保局人員的努力宣導、解說,幾可用「士氣高昂」來形容。
新竹市部分由環保署主任秘書倪世標帶隊稽查,環保局長張見聰陪同,共有12條線、24位稽查人員進行宣導,倪世標表示,新竹市的分類回收情況良好,且以透明塑膠袋排出一般垃圾,故不需解包、破袋即可大致辨別是否混雜資源垃圾,尤其是民眾在廚餘排出前都有將水分瀝乾,可見宣導成果。
至於第一個開出勸導單的是宜蘭縣,由廢管處陳處長與副縣長陳忠茂、環保局長鄒燦陽一同在礁溪鄉長的陪同下總共破袋稽查25包,其中有3包有明顯夾雜資源垃圾和廚餘,加上另外2條線稽查下來總共開出7張勸導單。宜蘭縣自93年10月1日起就提前實施「垃圾強制分類」,並處罰違規者,全縣垃圾減量率(含資源回收及廚餘)自93年9月的28.17﹪至93年11月快速成長至35.12﹪,顯示實施垃圾強制分類確實可達回收率的效果。
此外,台中市今(94)年1月1日起,針對機關、學校違反「垃圾強制分類」規定者,只有一次勸導機會,第二次違反就予以處罰;一般民眾部分則維持三個月的勸導期,94年4月1日起才處罰違反規定的民眾。
環保署強調,民眾在垃圾排出前應區分為資源垃圾、一般垃圾及廚餘等三類,稽查人員將會抽樣檢查民眾排出之垃圾,如果發現有未分類情形,前3個月多以宣導及勸導方式為主,會當場示範分類方式、或教導民眾當場分類、或請民眾帶回再分類。民眾如有資源回收相關問題,可撥環保署資源回收免付費專線電話0800-085717(諧音:您幫我清一清)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