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國籍「德翔臺北」貨輪於105年3月10日擱淺,環保署持續開設油污染現場應變中心於新北市石門區公所,並於今(15)日召開第六次現場應變中心會議。今日因海象條件欠佳無法作業(今日浪高4轉3公尺,風力5至6級,陣風8級),俟海象狀況轉好後,於作業安全條件許可下,將立即執行抽油作業。
船東目前規劃採用拖船及油駁船執行抽油作業,抽出的殘油以油槽櫃(ISO TANK)裝存並運送至岸上;抽油作業期間於拖船及油駁船上分別備置攔油索,且德翔臺北輪左舷靠岸周邊派遣至少3艘小船隨時監視及清除油污工作,而菲律賓籍勞動者號及日本籍早潮丸號則於外海隨時監控與支援緊急油污圍堵作業。抽油作業進行前,油駁船將泊靠於德翔臺北輪面向岸際之船舷側,船東於執行抽油作業時需於該側布設半圓型攔油索,並應採取適當預防措施,抽油作業進行時,應依海洋污染防治法第31條規定辦理,請海巡署協助戒備。
環保署表示,海上抽油作業受限於海氣象因素,困難度遠高於陸上抽油作業,各單位進行相關油污染應變工作時,務必以人員安全第一及避免抽油作業二次污染為最高指導原則,本次擱淺事件期許在各機關單位共同努力之下,進行相關應變工作,以維護海洋環境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