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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為落實醫療廢棄物管理,將修訂相關管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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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7-12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管處 ]

一般民眾聽到醫療廢棄物,馬上就聯想到各種可怕的傳染性疾病,但是從專業角度來看,只要能妥善管理,其危害性並不如想像嚴重。環保單位執行相關管理工作時,亦常碰到一般民眾或專業醫師對於醫療廢棄物危害性及妥善處理方法,其認知與事實亦有落差。因此,環保署在最近全面檢討醫療廢棄物管理規定,期望能訂出明確的管理規範,以落實專業管理並保障民眾安全。

環保署在考量與國際接軌的情況下,參考世界衛生組織(WHO)與歐美先進國家的管理規定,研擬未來醫療廢棄物分類及妥善處理規範,並於今年3月間辦理四場專家座談會議,聽取專業人士的意見,專家建議修正「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二項法規,修正內容及方向目前正陸續辦理各項說明會議,與各界進行溝通。

環保署表示,根據WHO的管理建議,大約有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二十五的醫療廢棄物為有害性。其中又以基因毒性、尖銳性及感染性三大類最值得關切,環保署將根據危害特性的不同,分別規定醫療廢棄物之貯存、清除、處理的方法和標準,以達成有效管理。

根據環保署的初步規劃,在基因毒性的廢藥品方面,較適合採用焚化或化學氧化還原等方法處理,而針頭、手術刀及破碎玻璃等具有尖銳性的廢棄物,因對清潔人員及一般民眾的危害最為直接,則必須加強分類收集、安全包裝及標示的管理,並特別強調在產生源就和其他廢棄物分類收集。至於含有足量致病菌的感染性廢棄物事實上並不多,管理的重點在於醫院應該對高風險性的廢棄物先作消毒,並且在妥善分類包裝後交給專業處理廠商處理,避免一般民眾接觸的機會,有效控制感染性風險。

環保署表示,有關未來醫療廢棄物管理規定的檢討方向,將強調國際接軌與專業管理,環保署也會繼續進行民意溝通與觀念宣導,讓醫療院所在捍衛全民健康的同時,衍生的醫療廢棄物也能用你我安心的方法妥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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