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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之垃圾處理 環保署已協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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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環境管理
97-01-08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督察總隊 ]

新竹縣暫置新豐掩埋場及每日產生之鄉鎮家戶垃圾,環保署於昨(7)日,按新竹縣環保局請求協調相關縣市焚化廠協助處理時,即已協請苗栗縣竹南焚化廠於1月10日起協助,併前已由新竹市焚化廠協助處理部分,新竹縣之垃圾已獲該二縣市同意協助,並無報導所指中央不予協助之情形,環保署特予澄清。

另為因應新竹縣焚化爐停建後垃圾處理的需要,長久之計將由環保署協助新竹縣政府與相關已設置垃圾焚化爐的縣市政府訂定垃圾處理的行政契約,本項工作已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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