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協同南投地檢署指揮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等單位,共同合作查獲南崗工業區內離型紙註製造廠輝○公司繞流排放甲苯等揮發性有機污染物及蓄意短繳空污費,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並涉犯行政刑罰規定,經南投地檢署偵查終結,以涉犯空氣污染防制法等罪嫌,將3名業者提起公訴,並查扣犯罪行為人不法所得約7000萬。
環保署表示,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108年初執行中區空氣污染源重點督察專案計畫,督察過程中發現業者有不明排放管道,後續經運用紅外線揮發性有機物熱顯儀進行長期蒐證,確認該公司違法繞流排放未經處理之含甲苯等揮發性有機物廢氣,進一步比對該公司於環保署「固定污染源空污費暨排放量申報整合管理系統」申報資料,發現該公司申報甲苯、油墨等揮發性有機物原物料涉嫌以多報少,有申報不實及短繳空污費等情形,環保署隨即循啟動檢警環合作平台,向轄管南投地檢署告發進行刑事偵辦。
經過近1年蒐證,於108年12月25日由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協助南投地檢署檢察官指揮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展開檢警環聯合查緝行動,並會同南投縣環境保護局查獲輝○公司廠區內共有4處未經許可管道繞流偷排廢氣,該公司蓄意以未許可管線,長期將廢氣未經處理即逕排放於大氣中等重大違規行為,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等規定,行政罰部分經南投縣政府裁處新臺幣30萬元罰鍰,並依同法第75條規定追溯應繳空污費2,172萬3,361元。另該公司明知為不實事項仍申報不實及短繳空污費等情事,涉犯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4條行政刑罰規定部分,南投地檢署偵查終結將該公司及3名業者提起公訴,並查扣犯罪行為人不法所得約7000萬。
為打擊空污犯罪,保障民眾呼吸健康,環保署將持續執行固定污染源專案計畫,運用高科技儀器來提昇督察能量。環保署也呼籲業者,事業應盡社會義務,妥善處理廢氣,執行空氣污染防制工作及維護空氣品質,任何繞流偷排廢氣而破壞環境與申報不實及短繳空污費等不法行為依107年8月1日新修正之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最高可處罰鍰2,000萬元,短繳之空污費並得依法追繳2倍短報之費用,廠商、事業場所負責人或監督策劃人員亦將難逃刑責制裁。
註:離型紙係以矽氧樹脂等之各種離型處理藥劑,經單面或兩面塗佈的產品,讓紙膠帶方便剪貼的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