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媒體報導有關雲林縣溝皂里污染案,台南市社區大學痛批環保署與地方環保局互踢皮球乙節,環保署鄭重澄清,污染問題已進入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之相關程序,絕無護航無法整治之情事。
環保署表示,本案於去(98)年5月接獲民眾陳情,即已督導雲林縣政府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完成19筆地號之土壤及地下水擴大調查,除確認污染來源與污染行為人外,並發現該區域有3筆地號土壤中鉻濃度已超出「土壤污染管制標準」,雲林縣政府乃分別於98年7、10月要求污染行為人進行污染改善,並賠償農民相關損失。雲林縣政府復於11月進行驗證時,發現2筆地號仍未完成改善,目前正辦理公告為污染控制場址相關程序中,公告後將要求污染行為人提出控制計畫,污染行為人如不遵從,將處以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屆期未補正或改善則可按日連續處罰。
環保署指出,針對北港鎮溝皂里附近7家皮革廠,已督導雲林縣政府依環保相關法令稽查取締,其中3家皮革廠已於98年8、9月期間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水污染防治法勒令停工,廢棄物任意棄置與廢水排放問題也已依法嚴處,並加強稽查頻率,以維護環境品質。惟該報導指出土壤也檢驗出砷與銅乙節,環保署表示,經調查並未發現砷與銅超出土壤污染管制標準,僅曾測得砷超出土壤污染監測基準,然經查皮革廠製程並未排放砷至放流水中,是否屬地質背景值所致,環保署將持續協助雲林縣政府進行調查。另報導中提及底泥超標乙節,環保署說,台南社區大學係利用手持式簡易分析儀量測求得,其數值變異性大、易受干擾,僅能作為送樣分析之參考,並非實驗室最終分析結果,該區域灌排之底泥經雲林縣政府調查均未超出「事業廢棄物毒性特性溶出程序(TCLP)溶出標準」。台南社區大學如仍持疑,歡迎其在環保署主持下與雲林縣政府一起採樣比較分析結果,以澄清事實。
環保署表示,有關2筆鉻土壤污染場址,將持續督導雲林縣政府儘速完成土壤污染控制場址之公告,並要求污染行為人負起後續污染整治之責任,及加強環保相關法令稽查取締工作,避免污染情事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