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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度全國執行機關資源回收績優名單揭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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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管理
100-05-27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回收基管會]

環保署十分肯定地方政府及清潔隊在資源回收工作所做的努力,特於 5月27日舉行「99年度全國執行機關資源回收績優單位」頒獎典禮,以表揚績優的執行機關。

環保署為瞭解各縣市辦理資源回收工作的努力和成效,邀請於環保領域相當熟稔之學者專家、對於環保事務相當關心之環保團體代表及曾擔任該署資源回收工作主管職者擔任考核委員,實地赴各縣市進行考核、指導。由考核委員檢視各縣市辦理資源回收工作的成果,針對其做法給予適切的建議,並將考核其他縣市推動資源回收工作之成功做法提供大家相互學習,以精進各縣市資源回收工作成效,讓各縣市與鄉鎮市間的回收經驗與優點相互交流。99年資源回收績效考核各分組優等獎分別由基隆市、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新北市(改制前台北縣)、桃園縣、台南市(改制前台南縣)、高雄市(改制前高雄縣)、新竹縣、苗栗縣、南投縣、宜蘭縣、花蓮縣獲得;進步獎由嘉義市、雲林縣、嘉義縣獲得;鄉鎮特別獎則由台中市大雅區(改制前台中縣大雅鄉)、彰化縣田中鎮、金門縣金湖鎮、連江縣南竿鄉獲得(獲獎名單以北、中、南、東、離島依序排列)。

環保署表示,沈世宏署長自98年推動「觀摩學習型」創新考核作業方式以來,各地方都有很大的進步,除了落實資源回收政策外,也都能依當地特色,發揮所長及創意。例如與知名連鎖量販店合作辦理「四機逆向回收環保活動」,確保廢四機循合法管道回收外,並鼓勵民眾購買具環保標章之產品;辦理「加強漁港船舶資源回收工作」,提昇船上資源物回收率,並解決漁民船舶垃圾問題;辦理「自備餐具享好康活動」及「飲料杯減量宣導活動」,加強民眾自備環保餐具的意願;「回收一次用產品活動」將民眾常使用之一次用產品回收再利用,達到垃圾零廢棄的目標;另外對於形象改造工作方面,也發揮巧思建立了「資源回收商分級管理制度」,加強回收商管理,提升優質回收形象,以及「建立形象改造示範點」,扭轉民眾對於資源回收站髒亂的刻板印象。上述種種創新作法,都是各縣市政府及清潔隊同仁為推動垃圾減量、資源回收工作所做的多元化及創新巧思。

環保署表示,自87年加強辦理資源回收工作已逾10年,回收成果不但獲得民眾肯定,也引起國際重視,前來觀摩交流。據統計全國資源回收率已自87年5.87%,提升至99年38.15%,全國資源回收量亦由87年的55萬公噸,增加至99年的304萬公噸,這都是全國民眾的努力成果。環保署同時呼籲,地球資源有限,珍惜資源人人有責,希望在全民與政府共同努力下,養成大家分類的習慣,讓垃圾變成資源,達到「資源循環零廢棄」的目標,大家一起來「做資源回收,不能沒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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