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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說明訂定細懸浮微粒(PM2.5)環境空氣品質標準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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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影響評估
100-04-03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

4月3日馬總統赴彰化縣參加反國光石化餐會,聽取民眾意見,會中民眾關切細懸浮微粒(PM2.5)的環境空氣品質標準訂定議題,馬總統表示將要求行政部門納入研訂並加強環保管制工作。環保署表示,針對訂定細懸浮微粒(PM2.5)的環境空氣品質標準,該署於98年起即已展開相關工作,目前正研議PM2.5環境空氣品質標準及相關監測與排放源管制之配套措施,規劃在今(100)年底訂定環境空氣品質標準草案,續以半年時間進行預告公聽及修正,預定明年中以前發布,該署也說明相關工作與所需時程之緣由及加強相關排放源環保管制工作的做法如下:

環保署說明,該署從98年起就開始研議我國PM2.5空氣品質標準,特別委託學者進行研究。該項計畫在99年結案所提出的結論認為,國際上已經制訂PM2.5環境空氣品質標準的大多位於中緯度的大陸氣候區,背景氣象條件與我國的狀況並不相同,需要建立符合我國背景條件的PM2.5環境效應資料,以確保訂定PM2.5環境空氣品質標準值的效果。該署於99年繼續委託台大公共衛生研究院鄭尊仁教授主持研究,邀集國內學者專家研究將健康風險因素納入考量,研訂我國細懸浮微粒(PM2.5)的環境空氣品質標準草案;另根據學理與美國經驗,空氣品質標準值必須建構在標準採樣方法上,該署正委託中央大學環工研究所李崇德教授主持研究計畫,將美國環保署所採用標準採樣方法(採衝擊式手動法,每6天採樣一次,每次採樣為24小時)與我國所用每日24小時逐時各採取一個樣本的自動連續分析方法,進行全台主要空氣品質監測站的比對;此外,根據研究指出,細懸浮微粒除了污染源直接排放之外,空氣中的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及揮發性有機物經由光化學反應也會產生衍生性細懸浮微粒,海浪激起之鹽分氣懸膠形成之背景濃度墊高我國濃度值的效應,均須對細懸浮微粒(PM2.5)的成分特性加以掌握,這項工作該署今年亦已開始進行,將在年底完成。

環保署指出,各界對於PM2.5議題的關切往往在於其與癌症發生率的關聯。據統計資料顯示,美國2008年細懸浮微粒(PM2.5)濃度的年平均值約在8至14µg∕m3,而我國各空品區PM2.5年平均值濃度則在18至40µg∕m3間,對照美國年平均值約高2至3倍。但對照兩國的癌症發生率,美國疾病管制局資料顯示每10萬人約為543.2人,而我國衛生署國民健康局最新發布的96年統計資料,每10萬人平均約為270人(男性312人,女性約為230人),較美國低很多。可見台灣地區細懸浮微粒(PM2.5)引起癌症的風險率可能遠較美國為低,使得PM2.5問題具有複雜性,其環境空氣品質標準的研訂需要謹慎為之。

環保署強調,PM2.5空氣品質標準雖然正在訂定中,但是該署推動PM2.5污染源排放減量的工作卻從未怠慢。從95至99年全國57個一般空氣品質自動連續測站PM2.5監測結果顯示,各空品區PM2.5質量濃度皆呈現下降趨勢。該署指出,各級政府分別從固定污染源與移動污染源所可能產生PM2.5的來源上著手減量。在固定污染源改善方面上,除逐期加嚴各行業別的粒狀污染物、氮氧化物與硫氧化物排放標準外,並推動全面管制使用低硫燃料油。98年1月8日特別發布實施「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將逸散粒狀污染物之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全面納管,每年削減懸浮微粒約2萬公噸。在移動污染源改善方面,98年7月29日發布「車用汽柴油成分管制標準」於100年及101年陸續降低柴油及汽油硫含量至10ppmw,此一含量限值達成與歐、美、日國際油品管制標準相同的水準;自101年10月1日施行汽油車第5期標準,針對汽缸內直接噴射引擎車輛進行粒狀污染物管制;101年1月1日起實施柴油車第5期排放標準,除管制單位里程之粒狀污染物排放總重量外,並增加總顆粒數量標準。另外,該署自去(99)年起,積極推動電池交換營運系統,讓民眾可以方便的更換各種車輛的電池,而且交換所需費用將低於使用汽柴油所需之費用,未來將持續全力推廣使用電動車,減少車輛排氣的污染。

該署表示,除積極研訂PM2.5的環境空氣品質標準外,也將擴大推動PM2.5污染源排放減量工作,以延續PM2.5的下降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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