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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污染減排經濟誘因,環保署再次預告調整空污費收費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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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氣空氣
112-07-11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為更進一步推動污染排放減量,環保署於7月11日預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費率」修正草案,本次修正內容包含新增排放大戶費率級距及調整甲苯、二甲苯等有害空氣污染物種費率,預期法規生效後,每年可減少9,500公噸空氣污染物排放,重點如下:

一、新增大戶費率級距

促使大型固定污染源強化其防制設備處理空氣污染物排放,新增加排放量大戶業者適用之級距與費率,以經濟誘因方式,降低空污季節之污染排放。

二、調整甲苯、二甲苯等有害空氣污染物種費率

調整甲苯與二甲苯費率2至3倍,促使業者減少有害空氣污染物種排放。

環保署進一步表示,本次收費費率再次修正,預估影響對象,主要為石化業、電力業、鋼鐵業及水泥業等業者等對象,期藉由經濟誘因機制,鼓勵公私場所自主改善製程減少空氣污染排放,除可減少空污費支出成本,亦達改善空氣品質之目的,創造環境與經濟雙贏。

有關本次預告相關資料請參閱環保署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網址:https://enews.epa.gov.tw/enews/),或於預告日次日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參閱,歡迎各界於刊登公告次日起60日內,提供意見或修正建議給環保署作為修法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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