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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預告修正生質塑膠物品及其容器回收清理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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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管理
100-05-31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回收基管會]

為促進廢生質塑膠物品及其容器分類回收清除處理,並避免生質塑膠容器干擾傳統塑膠回收體系,環保署擬自101年1月1日起調升生質塑膠原料板材、容器及商品之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期透過政府公權力介入及收費補貼經濟誘因,提升廢生質塑膠物品及其容器回收處理成效。

環保署表示,由於生質塑膠容器與傳統塑膠容器的外觀相似,民眾不易辨識,致部分生質塑膠容器混入傳統塑膠容器的回收處理體系,影響傳統塑膠的再生利用。該署經檢討目前廢生質塑膠品及其容器回收處理現況、處理成效及基金收支平衡原則等因素,擬依廢棄物清理法第16條第5項規定,訂定生質塑膠原料板材、容器及商品之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修訂生質塑膠原料及板材為每公斤新臺幣1.46元;另生質塑膠容器、容器商品、平板容器或非平板類免洗餐具修訂為每公斤新臺幣5.96元。

「生質塑膠物品及其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修正草案將於預告修正日起3日後詳載於該署環保法規網站(http://ivy5.epa.gov.tw/epalaw/index.aspx)「法規命令草案預告區」下載,歡迎各界踴躍提供意見及建議(Email:hcliang@ep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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