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媒體「一個購物袋賣五元」的報導,環保署提出澄清,該署目前針對購物袋徵收「購物袋使用費」的構想,僅為初步規劃,實施方式以及徵收的費率都還沒定案,未來還需和相關業者及各界進行溝通協商,取得共識後才會進一步實施。
環保署在去(92)年年底向立法院提出限塑政策的檢討修正方向,根據該草案的規劃,針對塑膠袋限用部分,希望比照愛爾蘭的做法,針對所有材質的購物袋徵收「購物袋使用費」,未來無論購物袋材質、厚度、使用場所,只要作為「購物裝提用」之購物袋皆須付費取得,以求公平性;而在免洗餐具部分,未來將逐年輔導機關、學校的餐廳,內用部分改用可重複清洗餐具,等到機關學校的餐具清洗環境健全後,則強制要求機關學校的餐廳,內用部分不可以使用各種免洗餐具。
環保署強調,前述規劃尚未和製造業者及各界進行溝通研商,實施日期及細節都還沒有定案,且沒有法源依據可徵收購物袋使用費,每個購物袋徵收多少錢目前也都尚未定案。
環保署表示,限塑政策的目的是希望民眾能養成自備購物袋且重複使用購物袋的習慣,以減少購物袋的廢棄量,而政策實施後民眾的消費習慣確實已有改變,因此政策將會持續推動。針對部分執行問題及後續的推動方向,環保署將會和相關業者及各界進行充分的溝通協商,取得共識後,才會進一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