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環境部新聞專區

推動五大流域水源保護區養豬戶︵場︶稽查管制後續執行情形

:::
其他
91-07-16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督察大隊 ]

為維護水源保護區飲用水水源水質,行政院於八十七年十二月間核定「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綱要計畫|高屏溪、淡水河、頭前溪、大甲溪及曾文溪部分」,至九十年底已達百分九十九‧二之養豬戶完成拆除工作,計減少四千九百餘戶約五十六萬餘頭豬隻。

高屏溪流域水質於本計畫執行後,全流域未受污染河段,已由八十九年之五○.七公里增長為一一一.六公里,計增長六○.九公里。另分析高屏溪六龜大橋、月眉橋、新旗尾橋、大津橋等水質測站,發現氨氮含量於六龜大橋站由八十八年五月之○.二三毫克/公升降為九十一年四月之○.○五毫克/公升、月眉橋○.一五毫克/公升降為○.○四毫克/公升、新旗尾橋○.二八毫克/公升降為○.○五毫克/公升、大津橋○.一七毫克/公升降為○.○三毫克/公升均符合甲類水體水質,可見經執行本項拆遷專案後,高屏溪受養豬廢水污染之程度已有大幅改善。

環保署為確實掌握水源區養豬戶續養狀況,特再進行專案清查,計有續養戶數二七九戶、頭數一一、五二0頭。另具結續養戶亦已屆限期。經依全面建檔列管、加強稽查資料、積極勸導、告發等多管齊下方式,以促使停養。至九十一年七月十五日止,養豬戶已陸續減養分批出清豬隻,養豬戶數及頭數大幅降低,大型養豬場已全面出清,尚餘二十頭以上至一九九頭以下續養戶數二十七場,續養頭數已降為一、八○六頭。有關五大流域水源區內飼養二十頭以上養豬戶減養其現況如下:

一、 大漢溪鳶山堰以上水源區 :續養戶數僅剩十二戶、頭數五八九頭。

二、 頭前溪流域湳雅取水口以上水源區:無

三、 大甲溪流域石岡壩以上水源區:無

四、 曾文溪流域曾文備用淨水場以上水源區:無

五、 高屏溪流域大樹攔河堰以上水源區:續養戶數僅剩十五戶、頭數一、二一七頭。

為促使上述續養戶早日停養,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已再次進行密集稽查告發二十二場,顯示該署維護水源保護區水質的堅定決心。環保署表示少數水源區養豬戶續養、復養情形除嚴格持續採嚴密稽查告發處分,違規且逾期者將移送法院強制執行外,亦不排除以拆除違法建築設施手段,以杜絕水污染行為,確保水源保護區環境品質。

回到上一頁

看了這則新聞的人也看了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