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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管制烹飪廢氣逕排至溝渠中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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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4-12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

環保署今日公告「從事烹飪將烹飪廢氣逕行排放至溝渠中,致產生油煙或惡臭者, 為空氣污染行為」,並預定於今年10月1日起開始管制餐飲業或家庭廚房之油煙管直接排入溝渠,產生油煙及惡臭之行為。

經該署調查發現,部分餐飲業者未裝設任何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而直接將烹飪廢氣排到大氣中,或甚至是把雨水排水溝當成防制設備,直接將油煙管連接到溝渠中,也因此造成排水溝因油垢阻塞妨礙排水功能,或因油垢積結產生惡臭等環境衛生及空氣污染問題。此外因為餐飲業造成的油煙及臭味污染陳情案件越來越多,顯示餐飲業所造成之污染如未能加以改善,將嚴重影響到附近居民的生活環境。

環保署表示,目前對於餐飲業或家庭廚房之廢氣排放管制,係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排放標準及第31條行為法等規定來規範,但為更明確規範廚房油煙污染溝渠之情形,現階段將先公告油煙廢氣直接排放至溝渠產生油煙及惡臭之空氣污染行為,而餐飲業者應裝設適當的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去除油煙及臭味,該署後續將推動油煙防制設備認證制度,並強制要求餐飲業應加裝具有一定油煙去除效率且經認證合格的污染防制設備,以確實解決餐飲業造成的環境污染問題。另對於家庭廚房油煙排放問題,將鼓勵家用抽(排)油煙機製造業者研發具有油煙處理效能的抽油煙機,並取得環保標章驗證,也將持續宣導民眾使用該類環境保護產品,期望透過全面性管制,有效改善廚房油煙及臭味污染,使民眾在享用美食佳餚的同時,也能提昇大家居住環境及生活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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