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保署為因應行政罰法於今年2月5日之正式施行,其中有關「故意過失責任之舉證」「一行為不二罰原則」「先刑事罰後行政罰原則」「舉行聽證始得裁罰」等規定,均可能對環境污染稽查公權力之執行,產生相當大的衝擊,該署乃積極編輯「環保稽查參考手冊」及「案例說明及問答手冊」二書,作為各級環保機關之教戰手冊,希望在打擊環境污染,與國民基本人權保障之間,取到平衡及共識。
環保署署長張國龍表示,該署將行政處罰標準化作業流程及相關書表格式、行政罰法適用疑義之研商流程、環保署與司法機關及其他行政機關聯繫窗口及作業流程、一行為不二罰之認定處理原則等資料彙編成「環保稽查參考手冊」;另以案例方式逐條解析行政罰法具體規定,並針對行政罰法「一事不二罰」規定,蒐集行政法院判決予以分析說明,以瞭解司法實務的見解與法律趨勢,更針對環保稽查業務可能滋生的適用疑義等資料彙編為「案例說明及問答手冊」,以供稽查人員熟悉行政罰法相關規定及執行職務時有所參考。
「環保稽查參考手冊」及「案例說明及問答手冊」已分送各級環保機關,相關資料電子檔並已建置環保署網頁「行政罰法」專區(網址:http://w3.epa.gov.tw/epalaw/cons/cons05/cons05.htm)各界如有需要,可自行下載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