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繼前日查獲台北縣林口鄉太平村非法掩埋營建廢棄物案後,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4月10日再度偕同環保警察隊第一中隊、台北縣政府環保局等單位,於台北縣新莊市三和路查獲邱姓土地所有人及卓姓承租人,利用假日環保機關未上班時段,由卓姓砂石車駕駛載運營建廢棄物至台北縣新莊市三和路傾倒,及王姓駕駛於現場掩埋營建廢棄物,除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予以行政告發外,另涉及刑罰部分移送板橋地檢署依法偵辦中。
據環保署表示,本案係由環保警察隊第一中隊巡查監控,會同該署及台北縣政府環保局聯合稽查,發現邱姓土地所有人及卓姓承租人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提供土地回填、堆置廢棄物。另卓姓及王姓司機分別載運廢棄物及現場操作怪手掩埋廢棄物,並未申請核發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卻受託清除處理廢棄物業務,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均由環保警察隊移送法辦。
環保署呼籲,業者切勿因圖一時之利以身試法,因為環保無假期,凡是非法傾倒廢棄物而污染環境的行為即是與民為敵,一經查獲決不寬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