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環境部新聞專區

環保署加強與環保團體互動與交流,促進環保業務發展

:::
其他
96-06-11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綜計處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為加強政府與民間團體雙向溝通管道,於96年6月11日舉辦「環保團體座談會」,座談會由署長陳重信主持,邀請環保團體參與。

環保署表示,近年來我國環保團體已形成專業化與多元化組織,在環保行動及議題參與中,扮演非常重要角色,且對於各項環保工作推動、環保立法監督及環境教育宣導等方面,已有相當多之成果。我國環保團體依照其組織形態,可分為財團法人及社團法人二大類,至目前為止環保署核准成立了34個環境保護財團法人,內政部主管有107個環境保護社團法人。此外,除了全國性民間團體外,還有地方民間團體,共同發揮廣大力量,協助政府推動環保工作。

陳署長在座談會中表示,環保署向來將民間團體視為環保夥伴,借重其社會動員及影響力,來改善環境。環保署在制定各項政策及法規時,皆希望能採納各方的意見,尤其是環保團體之意見,以期政策之推動及法規之制定能趨完善。

陳署長表示,未來全民參與環境保護工作是必然之趨勢,因此如何誘發環保團體積極參與,建立社會夥伴關係,並保持良好溝通關係,是我們一直努力方向。環保署希望透過環保團體力量協助推展各項環保工作,因此將加強與環保團體互動與交流,以促進環保業務之推動,創造健康、安全及寧適之生活環境,追求國家永續發展。

本次座談會參加環保團體提出相當多寶貴意見,由陳署長率各業務處主管傾聽與了解,並適時回應,以促進經驗交流。環保署表示,本次座談會環保團體所提供之寶貴意見與經驗,包括環境教育與宣導、環境影響評估、空氣污染防制、水污染防治、垃圾減量與資源回收、事業廢棄物管理、綠色消費…等,對於環保署施政將具有重要助益,環保署將加強與環保團體聯繫與交流,以促進業務之發展,追求環境之永續健康,不負國人對提昇環境品質之期盼。

回到上一頁

看了這則新聞的人也看了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