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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躍的玻璃音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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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6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監資處 ]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新 聞 資 料 九十年一月十六日 環保署提供  

還記得環保署曾預告國內會出現第一處彩色玻璃鋪面嗎? 89年12月下旬於嘉義市興業西路北側興嘉公園內,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及環保署聯合推動的彩色玻璃鋪面已經誕生,約105m2之五線譜景觀區,以日本道路鋪裝的彩色玻璃為原料,讓國內民眾不必再千里迢迢遠赴日本參觀,也對國內每年產生約為50-60萬公噸廢玻璃,提供另一條再利用管道。

廢玻璃為可完全再生及再利用的物質,相較於其他材質更具生態特質,瑞士洛桑學院亦以廢玻璃回收再生做為國家競爭力的指標之一。廢玻璃性質與砂石極為接近,而美國、日本、德國對玻璃回收再利用於土木建材的經驗很多,技術亦十分成熟,例如磁磚、地磚、輕量骨材、道路舖裝、人造大理石等,故公共工程委員會及環保署也積極推動廢玻璃取代砂石用於土木營建上,玻璃瀝青道路試舖計畫則是其中重要指標計畫。

試舖計畫係委由財團法人台灣營建研究院辦理,雲林科技大學蘇南教授及台北科技大學張添晉教授協助,第一階段已於89年9月15日於雲林縣東勢鄉158縣道7公里處,舖設長200公尺的玻璃瀝青試驗道路,其中玻璃取代砂石比例分別為0%,5%,10%及15%四等級,經實做後可增加路面摩擦係數及反光效果,提升行車安全,未來將繼續追蹤使用情形。

第二階段於89年12月下旬興嘉公園內舖設的五線譜景觀區,以日本道路鋪裝的彩色玻璃為原料,由於考慮去除銳角問題,國內技術仍在研發中,故無法採用國內廢玻璃。而利用玻璃原有色澤特性,廢玻璃經分色景觀鋪面,確實具有良好視覺感官效果,亦能與環境與景觀結合。

蘇南教授亦依鋪設結果草擬出「玻璃瀝青混凝土暫行技術規範」、「玻璃瀝青混凝土試行作業要點」、「玻璃水泥製品暫行技術規範」、「廢玻璃再利用於水泥製品試行作業要點」,作為公共工程委員會制定相關施工規範的參考,未來環保署將朝分色分類回收、擴大強制回收項目及鼓勵機關團體使用上著手,提供多元化玻璃再生利用管道料源,稍減公共工程砂石使用量的壓力,提昇廢玻璃回收再利用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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