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符合國際潮流,環保署推動產業界氟氯烴(HCFCs)使用減量,以管控國內產業生產、使用及供需動態,致力達成HCFCs消費量35%削減目標,以符合國際環保公約「蒙特婁議定書」的管制規範,善盡臭氧層保護的責任與義務。
有鑑於保護地球生物免受紫外線侵害的天然屏障「臭氧層」已受到嚴重破壞,世界各國於1985年攜手共商對策,簽訂「維也納公約」,並於1987年進一步通過「蒙特婁議定書」,訂定破壞臭氧層物質的削減管制時程規範。氟氯烴(HCFCs)係作為破壞臭氧層元兇「氟氯碳化物(CFCs)」的主要替代品,同屬於蒙特婁議定書列管化學物質,自1996年起廣泛應用於冷凍空調、隔熱發泡、電子清洗等工業製程,作為冷媒、發泡劑及清洗劑使用。現因CFCs的長期替代技術/替代品日益發展成熟,HCFCs也逐漸完成階段替代任務;另依據議定書規範,工業化國家應於今年起執行HCFCs消費量削減管制措施。
我國一直以來所採取的行動,均完全遵守蒙特婁議定書相關管制規範,與全球已開發國家同步管制及削減破壞臭氧層列管化學品的生產量與消費量。環保署依據去年發布的「氟氯烴消費量管理辦法」相關規範,管控我國HCFCs生產、輸入及使用情況,採取核配審議管控作業,期與全球工業化國家同步減量,今年度削減HCFCs消費量35%目標,將從我國管制基準量638.156 ODP公噸削減至414.801 ODP公噸。
由於我國產業多以外銷為導向,在此國際潮流發展下,若無相對應的替代物質或技術規劃方案,產品外銷恐遭受抵制衝擊,亦將喪失國際競爭力。此外,以國內消費市場為主的冷氣電冰箱等家電產業,至今仍多採用HCFC-22冷媒及HCFC-141發泡劑,相對於國際間早已研發產製替代機種,替代步伐相對晚了許多,將是未來政府相關單位積極輔導的主要對象。
有鑑於此,環保署呼籲國內產業界應儘早準備,投入開發採用不使用破壞臭氧層物質的產品或製程,方可符合產業永續發展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