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新給水廠位於大漢溪中游段,供應台北縣、桃園縣約二百多萬民眾生活用水,由於該給水廠以往取用之原水水質不佳,長久以來受到民眾的關切。環保單位歷年來將大漢溪中、上游的污染源列為管制重點對象,污染源又以砂石場居多,因此針對該流域之土石加工業進行密集稽查,一旦查獲違反環保法令,除罰鍰外,情節重大者,予以停工處分。
為確保水資源之清潔,維護民眾飲用水安全,環保署特針對板新集水區上游大漢溪沿岸9家土石加工業列為重點稽查,自96年1月1日至99年5月31日止,共計稽查511家(次),告發59件(次),並督導由桃園縣政府各相關局處組成之聯合稽查小組,於96年及97年間陸續執行土石加工業違章建築拆除,其中7家砂石廠均已拆除、停工或停業,另2家公司依法設立,設置有污染防治措施營運中,本署仍將持續強力稽查。
經環保機關持續執行督察作業,依據本署全國環境水質監測資訊網統計資料顯示位於板新給水廠取水口水體水質,自96至99年5月之RPI(河川污染指標值)已由輕度污染下降至未(稍)受污染,懸浮固體物由96年平均32.4mg/L下降至99年(至5月)8.9mg/L,顯示經由環保署強力督察,該河段水體水質明顯得到改善。
環保署將持續加強稽查砂石業者,並同時加強該地區之廢棄砂石廠房、空地巡查,環保署呼籲民眾及業者勿心存僥倖,規避查核、偷排廢水,以免觸法,另凡未經許可非法貯存、堆置、清理廢棄物,甚或提供土地牟利者,均屬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涉犯刑罰規定,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另該署也呼籲民眾多注意周遭的環境,如發現閒置廠房或空地有可疑車輛出入,請逕向當地環保局或環保署檢舉。另環保署亦鼓勵民眾,如有發現疑似非法清除處理廢棄物的行為時,亦可透過0800-066666免付費報案專線向環保機關檢舉,共同打擊不法,並為改善環境品質而一起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