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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美合作加強執法、防止船舶污染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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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6-18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水保處 ]

為防止船舶污染台灣海域環境,環保署積極協調整合國內海上執法相關機關,並派員遠赴美國研習船舶污染執法作業,希望未來持續與美方建立密切合作機制,以有效遏止船舶偷排廢油污水行為。

環保署指出,這次防止船舶污染研習係由環保署、法務部、交通部港務局、海巡署及高雄市海洋局、花蓮縣環保局共同指派15名人員參與,於今年5月30日至6月9日在美國華盛頓特區及西雅圖市各研習一星期,主要學習登船檢查污染程序、經驗,陪同美方海巡署及環保署人員登船查核船舶應配備污染防治設備,包括油水分離器、廢污水處理系統、焚化爐等操作及紀錄,以確認船舶是否確實做好防止污染海洋工作。

環保署進一步指出,船公司或船長有時候為節省污染防治設備操作費用,將廢油污水廢棄物直接排放或丟棄於海洋,而且未依規定登載於相關紀錄簿,甚至偽造提供假資料而構成刑事犯罪,因此美方於研習前特別要求我方應指派檢調起訴人員參與。研習期間美方提出近年來數件起訴船舶偽造污染海洋文件之刑事案,並將成功判刑案例供我方參考討論,法務部派出2名檢察官與美方深入探討溝通,以利未來偵查起訴程序,確保能順利將惡意污染海洋環境行為者判刑而繩之於法。

環保署說明,所有臨海國家的海洋均相連通,海上任何污染均有可能影響其他國家,因此預防污染發生遠比污染後之應變處理重要,也因為海洋環境是國際共有,我國除了應善盡本身防止污染之義務外,更需加強與其他國家合作防止海洋污染。由於防止船舶污染檢查工作在全世界各國尚在起步階段,而國內交通部港務局雖然有執行港口國管制查驗,海巡署也常常進行登船檢查工作,但因涉及許多國際公約及專業領域,並未能有效防止船舶惡意偷排廢棄物行為,也由於美國目前已有效整合各機關之船舶查驗工作,並有初步成果,所以,環保署希望藉由這次研習以吸取美國經驗,再檢討國內現況,規劃未來防止船舶污染檢查執法工作。

環保署強調,由於台灣附近海域常有不明之油污事件發生,這次亦一併研習美國海上污染之採樣、分析、追蹤、鑑定作業及緊急應變機制,尤其在協調各機關整合運作功能部分,進一步配合各機關加強船舶污染檢查作業,以有效遏止船舶惡意污染海域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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