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今(19)日表示,業界大量使用於電子電器產品、家用產品、塑膠製品、紡織品、建築材料及汽車內裝等之溴化阻燃劑,該署已於94年12月將八溴二苯醚及五溴二苯醚公告列管為毒性化學物質,嚴格限制其使用用途及新目的用途,而十溴二苯醚該署早於88年即公告為毒性化學物質,已與國際同步。
環保署指出,依據研究資料顯示,含多溴二苯醚之產品,在焚燒過程中可能產生溴化戴奧辛或呋喃散布於環境中,而造成環境蓄積及生物累積。由於多溴二苯醚具有高脂溶性、低揮發性及持久不易分解等特性,故易藉由生物濃縮效應累積於消費者體內。依據部分國外動物實驗結果,多溴二苯醚可能會對甲狀腺素分泌、早期神經行為發展、畸胎性、致癌性,甚至對雌激素等內分泌腺造成影響。環保署說明,多溴二苯醚類物質依溴鍵結位置不同,雖有209種同源物,惟商業上製造主要為五溴二苯醚、八溴二苯醚及十溴二苯醚,且非純物質,而是含有其他溴數之混合物。
環保署表示,全球使用溴系阻燃劑約佔阻燃劑總量之36%,國內業者使用十溴二苯醚及八溴二苯醚作為塑膠阻燃劑原料之製品中,以ABS塑膠、耐衝擊聚苯乙烯(HIPS)、聚丙烯(PP)為大宗,ABS塑膠以外銷為主,HIPS、PP則內外銷並重。十溴二苯醚之94年輸入量約286公噸,使用量約450公噸。
環保署表示,近年國際上紛紛研發非鹵系阻燃劑,亦有由分子結構的改良開發複合材料,德國則改用燃點較高的聚亞胺來作為塑膠基本材料,不需要再使用任何防火材料,國內亦有業者開發非鹵系阻燃PE發泡材等。該署呼籲,國內業者應儘速使用溴系阻燃劑的替代品,並確實對廢棄之電子電機產品做好回收再利用的工作,應可減少對環境及人體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