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焚化處理後的底渣到底去哪裡了呢?你擔心過底渣會影響我們的環境和健康嗎?底渣處理問題一直是大家關注的焦點,在國內外學者專家致力研究下,底渣材料化技術的發展,不只為國內底渣處理問題開啟一扇大門,更使底渣變黃金不再是遙不可及的夢想了。
由於垃圾焚化處理比率逐年提昇,國內垃圾焚化灰渣產量亦逐年增加,以93年為例,全國20座大型焚化廠,共產生85.6萬公噸底渣及17萬公噸飛灰。過去垃圾焚化廠產出的底渣都是以衛生掩埋處理,但是由於用地難尋及民眾抗爭因素,衛生掩埋場之闢建極為困難,底渣材料化技術無疑是解決底渣問題的最佳方式。
根據環保署委託國立台灣大學進行的「廢棄物焚化灰渣材料化技術研究」結果顯示,垃圾焚化爐產生之底渣,經過適當前處理後,採適當的比例可再利用於道路基層、瀝青混凝土骨材替代材料及管溝的回填材料。
焚化底渣的量,約佔垃圾量的15﹪,其特性屬多孔輕質之非均質性混合物,含水率高,呈灰黑色,散發腐敗臭味,易因水分含量不同而脹縮,烘乾後呈灰白色,團塊狀易分散;其主要元素組成包括氧、矽、鐵、鈣、鋁、鈉、鉀、碳等鹼金屬及鹼土金屬,並含微量之鉛、鋁、銅、鋅等重金屬,化學物質成分以二氧化矽、氧化鈣、三氧化二鐵及三氧化二鋁等為主。底渣在再利用前宜先作前處理,以除去不適再利用的因子。該研究對底渣再利用前處理工作建議採自然熟化方式進行,藉由水及空氣自然浸入,可減少重金屬溶出、水化膨脹反應,並減低臭味產生,達到材料成分之穩定平衡。
該研究指出,對於底渣的再利用方面,建議可作為道路基層、瀝青混凝土骨材替代材料及管溝的回填材料,即是現在工程界常說的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料(CLSM)。底渣如應用於道路基層,於骨材取代率百分之10時,為良好之材料化產品,對環境的影響性低;應用於瀝青混凝土,於骨材取代率百分之10時,為良好之材料化產品,惟需添加抗剝劑,以增加抗水份侵害能力,使不影響其耐久性。由於底渣類似天然砂土,其流度、強度及滲透性均符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料要求,但是應避免使用於金屬管溝的回填,避免造成腐蝕狀況。
底渣應用於回填料,除可解決焚化底渣的處理問題外,也可以解決我國天然砂石短缺、改善回填施工品質不佳問題。該研究推估假設底渣取代率百分之10,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料每日可去化底渣45,366公噸,瀝青混凝土每日可去化底渣959公噸。假設底渣取代率百分之100,道路基層每日可去化底渣92,827公噸。目前垃圾焚化底渣總產出量每日僅約為2400餘噸,約為目前工程回填料的使用量的約2%,熟化底渣的去化應無問題。
灰渣材料化的技術,歐美等先進國家已廣泛運用,環保署在92年6月12日公告「一般廢棄物—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對於底渣再利用用途的產品明定應符合國家標準、國際標準或該產品的相關使用規定。自92年初起,已有部分縣市委託合法業者將焚化爐底渣再利用於電信管溝的回填等,至93年底已有24萬公噸的底渣再利用,但大部分仍以掩埋方式處理,真的十分可惜。
環保署表示,該署已於台中市及台南市辦理底渣再利用示範廠計畫,且預定自今年起擴大再利用辦理規模,各縣市焚化爐產出的底渣,如做為再利用用途,均可向環保署申請補助,獲得核准後,環保署將補助地方政府委託再利用費一半額度(每公噸補助800元為上限)。根據該署訂定的中程目標,底渣每年再利用量將從民國92年10萬公噸(再利用率百分之12)提昇到民國98年72萬公噸(再利用率百分之80)。另外,環保署也將與地方政府專案進行底渣再利用產品流向追蹤查核,以確實掌握再利用情況,並消除民眾對底渣再利用的顧慮。
環保署表示,目前這項補助計畫已獲得行政院同意,該署將邀集各縣市政府研商後續推動工作。未來我國垃圾焚化底渣去處,將不再依賴衛生掩埋場,對於我國推動零廢棄的目標,也將邁向一個新的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