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將於11月1日起委託目前積極招商進駐屏東生技園區籌備處,審查進駐業者水污染相關申請審查,預期將縮短業者進駐時間。
環保署表示,91年經發會共識,對科學園區、加工出口區及目前中央管理之工業區成立專責管理機關,應統一窗口管理新設事業審查,以有效縮短興辦工業人設廠時程。該署當年即依該共識,修正「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新增授權委託機關審查的法令授權,並陸續於91年12月31日起,分別委託科管局、南科管理局、中科籌備處及工業局辦理依水污染防治法委託辦理相關審查事宜。
環保署指出,此次將再新增公告委託農委會屏東生技園區審查,係今年初新動工的園區,目前已有19家廠商通過審核進駐,未來將可容納120家廠商進駐,預期委託審查後將可有助於該園區招商作業,縮短進駐審查時間。
環保署又表示,經委託後為確保委託機關審查品質,環保署均會辦理系列相關教育訓練,日前特別邀集前述機關,召開該委託業務的檢討會議,經統計受託機關期間共計受理149件申請審查案件,會中除解決委託機關審查問題外,亦要求受託審查機關核復各項許可申請時,同時報知各該地方主管機關,由當地環保機關稽查管理,且許可經審查核發後,經當地主管機關查核有未符規定者,應即辦理補正,據以落實許可管理制度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