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自7月1日起實施「政府機關、學校紙杯減量方案」,從那天起民眾到政府機關服務中心及戶政事務所會發現,服務人員或志工熱心地以紙杯端上茶水的服務已經改變,不是因為服務縮水,而是為了環保。那麼當民眾洽公感到口渴怎麼辦?沒問題!各機關仍然會於桶裝水或飲水機前準備只有紙杯重量1/6的扁狀紙杯,供民眾取用。但更歡迎自備環保杯,達到真正源頭減量目的。
國內因紙杯使用便利,民眾使用時常一次使用即丟或怕熱套二層紙杯使用,已造成紙杯使用過於浮濫。環保署推動一次用產品源頭減量,將紙杯列為減量的產品,自96年7月1日起由政府機關及學校優先推動,過去政府機關服務中心及戶政事務所提供貼心飲水服務,但民眾不一定有即時的飲水需求,相對形成浪費,因此希望做個習慣上的小改變,讓民眾有飲水需求再自行取用。由於紙杯減量方案涉及民眾習慣的改變,因此循序漸進推動是必須的步驟,環保署將視政府機關及學校優先推動成果,再逐步推動至民間單位。
環保署表示,「政府機關、學校紙杯減量方案」是經過多次與相關機關研商後才完成的方案,由於各機關紙杯使用需求情形不一,較難以法規公告明定限制使用範圍,因此整個方案如同之前政府機關推動「辦公室作環保」及「綠色採購」,採以行政指導方式推動,由各機關考量本身需求,採取彈性配合措施推動紙杯減量。
依該署訂定之「政府機關、學校紙杯減量方案」,減量措施包含「限制使用場合」與「設定減量目標」兩大部分,在限制使用場合部分,明定適用對象自96年7月1日起於辦理內部會議及所屬開放空間、服務民眾場所不得提供紙杯、一次用塑膠杯及包裝飲用水,另自97年7月1日起則擴大實施至員工訓練機構(含委外辦理機構)及40人以下之會議,但如有必要提供飲水服務,得使用重量僅紙杯之1/6至1/7之扁紙杯;在減量目標部分,要求適用對象97年紙杯使用數量至少減至95年使用量之50﹪,98年至少減至95年使用量之25﹪。
環保署表示,該方案實施後至少可有效減少200噸紙杯的使用量,由於飲水紙杯只能使用處女紙漿製造,推動後紙杯減量相當於拯救了4,000棵8公尺高樹徑16公分的大樹、減少約500噸的CO2排放,更可誘導民眾改變生活習慣,帶動民間單位減少使用紙杯,養成隨時自備環保杯使用,達到惜福愛物、保護資源的環境教育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