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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臺中市政府勿過度政治操作 導致一錯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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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氣空氣
109-06-2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對於臺中市政府違法認定台中電廠二號機開機裁罰並要求停工,且誣衊環保署官官相護,環保署表達遺憾,並再次強調臺中市環保局108年12月廢證的違法處分已遭撤銷,且所提起的訴願行政院也已決定不受理,台中市政府如尚有爭議,大可依法制程序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訴訟,尋求爭執解決,因此,現階段台中電廠2、3號機操作許可屬展延審查階段,可合法依原許可證內容操作,並無疑問,環保署表示,為了維護正確的事,法規所規定的事,政府各部門本應分工合作,在炎炎夏日中,以民眾的福址為優先考量的重點。

環保署說明,今天中部地區空氣品質普遍良好,並沒有因為台中電廠啟動2號機導致空品不良情形,在連日來氣溫持續飆出歷史新高,國家整體用電穩定供應及安全調度,應回歸專業的判斷,環保署身為環境保護的中央主管機關,不論是透過源頭使用的燃料成分管制、製程應有的空氣污染防制措施許可管制及管末的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管制,都將為民眾的健康與空氣品質把關,環保署也重申,台灣依法行政的民主價值,是許多先進先賢努力的結果,這是難能可貴的台灣價值,所以民眾要守法,政府機關更該守法,因此,依據空污法規定,台中電廠許可證審查、核發為臺中市政府權責,台中市環保局如基於空污法審查核定,環保署絕對支持,但如果再錯誤引用法規,誤導事實,甚至造成社會紛亂,本署本於職責,為所當為會再次指正錯誤,故請該府依法執行公務,勿陷入政治操作泥沼,不可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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