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以下簡稱溫管法)已於今(104)年7月1日公布施行,為利該法之推動與執行,環保署依據該法第33條規定,訂定「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施行細則」草案,就溫管法之中央與地方主管事項、政府相關配套制度內容及程序進行補充性解釋,以完備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政策之執行。
環保署表示,本細則草案主要就溫管法中所定之國家因應氣候變遷行動綱領、溫室氣體減量推動方案、各部門溫室氣體排放管制行動方案、氣候變遷調適策略、國家溫室氣體排放清冊、溫室氣體國家報告及溫室氣體管制執行方案等政府相關配套制度,進行其內容及提報時程之補充說明。環保署刻正依溫管法授權積極訂定各項子法,而本細則之訂定,是讓本法推動機制更加完善及奠定完整的基礎法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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